为加强我院食堂餐厨废弃物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依据《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院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规定。
二、学院餐厨废弃物由济宁市政府确定的特许经营企业山东博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餐厨废弃物运输、处置协议,定时、定点、集中收集运输、处置。
三、建立学院食堂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食堂按有关规定建设隔油池设施,应分门别类建立老油、下水道泔水油、厨房废物(剩菜、剩饭、下脚料)登记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材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单位处置。
五、规范学院食堂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要求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配备防泄漏箱式装运车和相应容器设备封闭化回收和运输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回收过程中不得泄漏、洒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六、餐饮服务科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