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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日期:2023-05-06 点击数: 来源: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全院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做好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和医疗保健中心协同其他部门具体实施。经常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二、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N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l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的;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7)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发生在学校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5)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4人以下死亡;

(6)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确定信息报告责任人,办公室王玉国和医疗保健中心苑仁坤两位同志为学院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人。

四、学院一旦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现场人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和学院领导。学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根据病人情况迅速通知卫生所值班人员或联系当地医疗部门对病人进行紧急救治。如果是传染性疾病要做好病人的隔离和现场救护人员的防护。

2.及时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

3.封存剩余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切断可疑水源。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可疑中毒食品、物品取样留验。

五、及时进行信息报告。

1.初次报告。事件发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伤害情况,由信息报告责任人电话报告给济宁市疾控中心及济宁市教育局。

2.进程报告。级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济宁市教育局。

级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济宁市教育局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济宁市教育局。

六、做好善后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立即做好善后和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对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卫生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消毒工作。

2.及时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安抚工作和病人的善后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4.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防止突发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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